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根据《洛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和《洛阳市科技创新券操作规程》的规定,决定开展第二批市科技创新券申报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认定兑现范围
申请科技创新券且产学研活动已经完成的,企业可申报兑现科技创新券。2015年度及2016年度领取的科技创新券同时申报兑现,其中2015年度领取的科技创新券是最后一次兑现,过期不申报,科技创新券自行作废。
二、科技创新券申报兑现所需材料
1、《洛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书》;
2、技术服务合同、技术交易合同或设备采购合同;
3、支出情况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发票及其支付凭证等其它必要的财务凭证);
4、科技创新券项目简要总结;
5、创新成果证明(如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证明材料)或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相关要求
1、认定兑现工作由市科技创新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兑现材料进行评审,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研究并出具科技创新券兑现确认书;
2、相关企业或合作方凭领导小组发放的科技创新券兑现确认书和科技创新券进行兑现。
3、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2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薛志勇 65195890 18037950760(情报所)
高 宇 65185752 13849966742(情报所)
电子邮箱:lykjjx@163.com
申报地点:市科技情报所3楼339室(涧西区中州西路30号,七里河交通岗西100米路北)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