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根据《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领域和方向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重点实验室建设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属于我市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能够为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供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知识储备和科技支撑。
(二)重点实验室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研实力强的大型企业为建设主体。
(三)避免重复建设。拟建的重点实验室,与已批准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在领域和方向上,在名称、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上不可重复。
二、申报要求
1、市级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及学科发展优势,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单位,条件要符合《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
2、有意向建设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请于2016年11月18日上午下班前,填写《洛阳市重点实验室简介》(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洛阳市科技局社发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附件2:实验室简介
联 系 人:韩冬
联系电话:63926665
邮 箱:luoyangkewei@163.com
通讯地址:市政府大楼719房间
关于征集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需求的通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