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高新技术开发区经发局、伊滨区经发局: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根据《洛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洛发改高技〔2012〕19号),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洛阳海关开展2017年度(第十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按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要求的条件和程序,择优推荐2017年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二、申请企业要认真按照《洛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洛发改高技〔2012〕19号)要求,整合企业内部研究、试验、技术交流、技术管理等部门,明文成立企业技术中心,编写申请报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等。三、县(市、区)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以及推荐文件于2017年3月24日前上报我委。 联系人:贾宁 罗照平联系电话:63937450邮箱:lyfgwgjs@163.com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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