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大力培育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将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条件:
1.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3.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20%以上;
4.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2%以上(注册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5.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专有技术。
二、备案工作流程:
1.企业在线(http://zxqy.hnkjt.gov.cn)填报并提交;
2.各县(市、区)科技局、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审查辖区内企业资料;(所在辖区联系人见附件1)
3.洛阳市科技局将通过审核的企业资料推荐至省科技厅报备。
三、备案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企业成立年限及备案条件具备情况,将备案企业分为A、B、C三类,分别为备案企业、备案培育企业、备案种子企业。
1.备案企业(A类):符合《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备案条件,在备案管理系统中填写备案申请表,且数据完整,证明材料上传齐全。
(1)注册已满一年(2016.6.30日之前注册成立)的企业,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企业备案承诺表。
(2)注册未满一年(2016.6.30之后注册成立)的企业,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情况说明、企业备案承诺表。
(3)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创新型(试点)企业,只需上传企业备案承诺表。
2.备案培育企业(B类):符合《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备案条件,在备案管理系统中填写备案申请表,数据完整,但证明材料上传不够齐全。
(1)注册已满一年(2016.6.30日之前注册成立)的企业,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备案承诺表,上传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两者之一。
(2)注册未满一年(2016.6.30之后注册成立)的企业,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备案承诺表,上传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证明、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情况说明两者之一。
3.备案种子企业(C类):符合《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备案条件,在备案管理系统中填写备案申请表,数据完整,仅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备案承诺表的企业。
对发文公布的备案企业(A类),省科技厅将统一制作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由备案部门和审核部门共同颁发。
四、2017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
1.加强分类备案工作。各单位要加强调研,摸清家底,结合原有工作基础,按照《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条件和分类备案的要求,加强梳理和分类,突出重点,提高效率,做好各类备案企业的分类备案工作。要加强对已备案B、C类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辅导,对符合A类条件的企业要及时做好升级工作。备案管理系统中有一定数量已注册,但尚未备案成功仅需完善资料的企业,各单位推进备案工作时应分清轻重缓急,可先行完成这部分企业的备案工作,为顺利推进全年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要加强对在孵企业的辅导,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在孵企业做好备案工作。
2.填报年度统计数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后,应在每年5月底前税务汇算清缴结束后,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报上年度财务、研发等指标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好2016年度统计数据填报工作,同时,企业备案之后年度指标数据填报不齐全的,应抓紧在备案管理系统补充年度数据。
3.做好复核工作。对2014年备案A类成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企业提交复核申请后,各单位要按照《备案管理办法》第四、五条要求对企业上年度统计数据进行复核,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交省科技厅进行备案。复核通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换发新的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
(二)加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和备案
各单位要加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对符合“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条件的,要做好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和日常监管工作,引导“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持续开展创新活动,逐渐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助力“科技小巨人”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发展成为行业领军企业。
(三)加强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www.cxcy.gov.cn)已正式上线,该平台是宣传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政策的一个重要窗口,更是探索“互联网 企业服务”新模式,为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搭建的创新发展要素线上对接平台。各单位应向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大力宣传平台服务功能,鼓励其运用平台解决企业发展实际问题。各单位平台登陆帐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登陆帐号,平台中“地市动态”、“创业风采”栏目是反映地方工作成效的栏目,各单位应及时收集、总结、上传当地推进创新创业的工作动态和创新创业典型,采用后将会在平台中进行宣传。5月10日前,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要把各单位基本情况上传“孵化载体”栏目,并保持动态更新。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备案工作在网上就能操作完成,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2.我市审核部门为洛阳市科学技术局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备案申请表中“审核部门栏”,高新区内企业选填洛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其他区域企业选填洛阳市科技局。
3.根据企业备案所处的阶段,备案工作分三种情况操作。
(1)新备案是指企业首次登陆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备案。该类企业直接按照备案流程填报提交,请牢记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及邮箱。
之前在备案管理系统中注册过但没有成功备案的企业,需用原用户名、密码登陆,然后按照备案流程操作。如忘记用户名、密码,请用注册时所填邮箱找回,不能重新申请注册,因为一个组织机构代码只能注册一次;如果忘记注册时所填邮箱,请在备案服务QQ群中问询。
(2)数据更新是指2014、2015、2016年成功备案的企业按要求进行数据更新。该类企业登陆备案系统后,直接添加确认2014、2015、2016年度“财务概况”、“科研情况”、“人员状况”、“知识产权”、“享受的优惠政策”栏数据,上传2014、2015、2016年度财务三表及其他需要添加的附件,不需再点“申请提交”或“备案升级”按钮。
(3)备案升级是指备案为B、C类的企业,现申请升级为A类。该类企业登陆备案系统后,首先添加确认2016年“财务概况”、“科研情况”、“人员状况”、“知识产权”、“享受的优惠政策”栏数据,上传2016年度财务三表及其他需要添加的附件,然后再点“备案升级”按钮;
4.企业在备案时,请不要随意勾选是否高新技术企业、是否高企后备、是否创新型企业、所在产业集聚区,所在孵化器、所属领域等栏目。
窗体底端
5.根据省统一部署,今后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系统中账号和密码丢失的,将由市科技局统一报送并找回。请各县(市、区)科技局抓紧将丢失账号和密码的企业名称汇总后于5月1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联系人:尚琳 姚同伟
联系电话:63910360
工作邮箱:lykjjgxk@163.com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