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省通知》)(河南科技网http://www.hnkjt.gov.cn)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洛阳市(不含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2014年经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至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无复审环节),按本通知要求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条件
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省通知》中有关规定。
三、申报流程
1、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将辖区内《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登记表》(附件13)于2017年7月14日前电子版报市科技局。
2、参加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企业须参照《省通知》要求准备材料,于8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市科技局进行初审(此时材料简单装订即可,不可散装),同时将《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及科技人员名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联系方式表》和《高企年审中介机构简表》(附件4、5、6、9、10、11、12)电子版发至邮箱。
3、企业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于8月25日前将申报资料书籍式装订后分报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市财政局税政科、所在县(市、区)国税局(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属国税的)或所在县(市、区)地税局(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属地税的)进行地方初审。
4、通过地方初审的企业于9月20日前将加盖过公章的《科技部门审查情况表》、《财政部门审查情况表》、《税务部门审查情况表》和企业申报资料书籍式装订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标明正副本)报市科技局。
四、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现代创新体系考核管理办法》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任务部署,组织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企业的服务工作。
2、为提高工作效率,市科技局委托市知识产权局按照《省通知》要求对《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进行审核签章,市科技局复核签章。申报企业可在申报材料装订前带上《知识产权审核表》和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到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审核签章。
3、中介机构的选取按照不指定、不限定、开放式原则,凡符合《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均可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相关工作,出具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五、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63910360、63910557
电子信箱:lykjjgxk@163.com
地址:洛阳市党政办公大楼729室
市财政局税政科电话:63259375
市国税局所得税科电话:63345051
市地税局所得税科电话:65258860
2、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0371-65977156
洛阳市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63932961
地 址:洛阳市通济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向南130米路西市政府2#综合楼20楼
3、网上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371-65966154
六、其他说明
1、以上时间要求均为预估时间,如无另行通知请遵照执行。
2、网上资料在确认无修改后即可提交,最晚提交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一旦提交无法修改)。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省通知》执行。
附件:1. 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2. 企业承诺书
3. 中介结构承诺书
4. 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
5. 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
6. 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及科技人员名单
7. 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8. 审查情况表
9.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10.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11.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联系方式表
12. 高企年审中介机构简表
13.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登记表
附件包下载
2017年7月7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