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对全市创新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根据《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遴选认定办法》(豫自创〔20165号)、《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遴选实施方案》(豫自创〔20178号)文件精神和省自创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遴选工作的通知》(豫自创办〔20178号)要求,决定开展洛阳自创区辐射区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符合《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遴选认定办法》和《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遴选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园区。

    二、有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园区由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二)所在区人民政府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建议报市领导小组审定。市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省自创区建设领导小组提出推荐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三)各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遴选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认真组织辐射区筛选、审核和材料组织工作。

  三、申报材料

    (一)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向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出具的请示文件、《推荐纳入自创区辐射区园区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推荐纳入自创区辐射点情况汇总表》(附件4)。请示文件中应着重说明辐射区和辐射点符合省遴选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优势等内容。

    (二)园区发展情况报告(含辐射点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基础条件、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技术创新情况、发展定位及目标、下一步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

    (三)其他相关附件。

    1.园区设立的有关批准文件,以及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的面积和四至范围。

    2.符合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国家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的证明材料;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证明材料。

    3.所在地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支持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和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文件。

    4.拥有的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团队、研发机构、创新创业载体等清单。

    5.经过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统计部门审核出具的20152016年有关主要经济和科技指标,包括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强度等。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材料及附件A4纸双面印刷,书籍式装订,一式四份,于2017731日下午18:00前报送至市自创办。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材料封面颜色统一为蓝凤尾,标题统一为“(产业集聚区标准名称,洛龙请用省级高新区标准名称)遴选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辐射区申报材料”,落款为洛阳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和日期(统一为二零一七年八月份)。材料建立目录,内部各部分用粉红色纸间隔,粉红色隔纸上注明本部分标题。

 

联系人:段学广  李凤民 

  话:63910361  63968002 

     邮  箱:lyzzcxsfq@163.com

 

附件:

    1. 《关于印发〈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遴选认定办法〉的通知》(豫自创〔2016〕5号)

    2. 《关于印发〈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遴选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自创〔2017〕8号)

3. 《推荐纳入自创区辐射区园区情况汇总表》

4. 《推荐纳入自创区辐射点情况汇总表》

 

                              洛阳市自创办

                             2017年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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