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洛阳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
有关工作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17〕214号)要求,现将我市申请“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6年机器人产业“十百千”示范应用工程示范项目和2017年机器人“双十百千”示范应用工程“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详见附件1)。对属于机械、汽车等10个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重点行业和10个“机器换人”成效突出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园区的示范项目重点支持。
二、申请材料
1.“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
2.示范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
3.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包含项目总投资、已完成投资、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进度和示范效果);
4.购置机器人(数控机床)的合同复印件和已经税务机关验证的发票复印件(发票日期: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各申请单位提供的发票须经当地税务部门审核盖章。以上所需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的,要求加盖企业公章,申报企业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工信和财政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无误后填报县(市、区)“机器换人”示范应用项目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8月30日前将辖区内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式4份)和联合推荐文件(一式2份)汇总后联合上报市工信委和财政局。
联系电话:
市工信委装备科 贾蒙飞 63969939
市财政局工业处 马晓旭 6391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