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有关工作的预通知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洛阳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

有关工作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17〕214号)要求,现将我市申请“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6年机器人产业“十百千”示范应用工程示范项目和2017年机器人“双十百千”示范应用工程“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详见附件1)。对属于机械、汽车等10个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重点行业和10个“机器换人”成效突出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园区的示范项目重点支持。

二、申请材料

1.“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

2.示范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

3.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包含项目总投资、已完成投资、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进度和示范效果);

4.购置机器人(数控机床)的合同复印件和已经税务机关验证的发票复印件(发票日期: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各申请单位提供的发票须经当地税务部门审核盖章。以上所需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的,要求加盖企业公章,申报企业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工信和财政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无误后填报县(市、区)“机器换人”示范应用项目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8月30日前将辖区内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式4份)和联合推荐文件(一式2份)汇总后联合上报市工信委和财政局。

联系电话:

市工信委装备科   贾蒙飞   63969939

    市财政局工业处   马晓旭   63915356  

    附件1:2016、2017年“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2:“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补贴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3:县(市、区)“机器换人”示范应用项目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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