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如何统筹做好煤电油气运供应工作,印发《关于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
一、增强“四个意识”,突出综合谋划
    党的十九大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地经济运行部门、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十九大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煤、供电、供油、供气、供暖和有关运输保障等工作,作为当前经济运行调节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安排,主动担当,狠抓落实,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后煤电油气运稳定供应。
二、加强运行调节,努力保障安全稳定供应
(一)加强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研判。近期各地要强化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态势特别是煤电油气运供需状况的分析监测,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和上下游行业变化对煤电油气运供需关系的影响。重点加强对生产、销售、库存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及产运销衔接,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供应中的问题,保障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市场稳定有序供应。
(二)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一是各产煤地区要组织指导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生产,不得以简单停产方式开展或应对执法检查,重点产煤地区要认真落实保供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增减挂钩、减量置换要求,加快办理相关手续,促进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投入建设生产。相关政府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加快办理建设项目核准手续;对已核准项目,要积极协调加快办理采矿许可、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许可等后续手续,已建成项目要及时开展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三是按照严格条件标准、严格减量置换的原则,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重新核定生产能力。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要积极协调和组织具备条件的煤矿加紧落实产能置换方案,为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增加有效供给创造条件。
(三)做好电力稳发稳供。一是落实稳定发电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首先确保完成今年电力迎峰度夏任务。各地要认真执行优先发电计划,密切跟踪并及时公开进度,切实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优先上网。发电企业要分析供需形势,提前做好燃料采购、运力衔接和储存,千方百计扩大场存能力、提高存储水平;做好设备维护和检修,稳定发电出力,兑现直接交易合同。二是优化电网运行方式。电网企业要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优化火电机组运行方式,为清洁能源上网腾出空间;充分发挥北京、广州电力交易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大跨省区送受电规模,实施余缺互补;积极开展发电权交易,实现清洁能源机组与火电机组间利益调节,鼓励同一集团内实行跨省区发电权交易。三是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各地要加大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力度,积极扩大热电解耦规模,增强系统消纳可再生能源能力;要建立利益调节机制,切实落实《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先发电试行办法》,再加快认定一批调峰机组,提高火电机组参与调峰积极性;鼓励清洁能源机组与煤电机组、自备电厂开展发电权交易,引导参与调峰。
(四)提高油品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有关企业要根据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市场供需变化情况,在安全生产前提下适当提高加工负荷,加强产运销衔接和便民服务,保持合理库存水平,满足不同品种牌号油品需求,特别要做好严寒地区低凝点柴油供应工作,优先保证高速公路、中心城区等重点用油需求。要及早采取增产、增加进口、减少自用等措施增加天然气资源供应,加快推进管网建设和互联互通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发挥储气设施调峰作用,确保重点地区、重点用户天然气需求。各地天然气保障主管部门要按照签订的《2017年保证民生用气责任书》有关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地天然气供应保障主管部门责任,完善综合保供措施,确保民生用气。
(五)加强运输协调保障。各地要提前摸清运输需求,加强与运输部门的沟通衔接,制定煤炭、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方案,强化运输综合协调,确保重点物资运输平稳有序。铁路、港航企业要继续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沟通,特别是对东北等地区存煤明显偏低的重点电厂,优先安排请车、装车、装船和港口接卸,保障煤炭港存处于合理水平;充分利用管输、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加强对粮食主产区域柴油资源调运,确保秋种用油需要;按照国家粮食调拨计划,加强粮食调运协调,做好跨省移库粮和省内集并粮运输工作;根据市场供应需要,重点做好西北钾肥、西南磷肥及山东、山西氮肥运输。运输部门要根据客流变化,科学安排,合理组织,努力满足国庆“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旅客出行需要,确保旅客运输平稳有序。
(六)务必确保安全生产。煤电油气运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促进煤电油气运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好重点地区的问题和困难
(一)确保华北电网平稳有序运行。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全国保华北,华北保京津唐,京津唐保北京,北京保核心”的原则,统筹资源,集中力量,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北京电网的安全平稳运行。要充分发挥跨省区送电通道作用,加强跨省区送电支援,确保受电地区的电源支撑,保障电网供需平衡。发电企业要严格落实发电运行安排方案,服从调度命令,确保机组正常运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对发电机组、变电站、重要输电线路等关键部位要加强值守;对电网运行的薄弱环节要加强安全技术保障,提高电力供应保障系数。
(二)强化华北地区用油用气。有关企业要进一步优化加工方案,高负荷生产京VI、国V汽柴油产品,重点保障华北地区特别是重点城市成品油清洁安全稳定供应。积极协调外方保障进口管道气稳定供应,提前落实进口LNG资源,确保主力气田按计划生产,优化储气库注采方案,按时建成投用陕京四线、中靖联络线等重点工程,组织存在资源硬缺口的城市通过市场采购等方式提前锁定资源,确保华北地区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气需求。
(三)全力保障重点地区发电供暖煤炭供应。各省区市和相关企业要加强煤炭产运需动态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供应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努力保障十九大召开前后煤炭稳定供应。京津唐地区,要积极落实煤源,加强运输调度协调,提前做好电煤储备工作,确保电煤稳定供应。东北地区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煤炭供应保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承担起本地区保供责任,进一步研究完善保供方案,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要认真落实特别应急供煤措施,组织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生产,全力保障东北地区和京津唐地区煤炭稳定供应。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保供难度较大的地区,要合理把握去产能的节奏和力度,积极整合资源,完善储煤设施,提高社会存煤和电厂存煤能力。运输企业要加强运力安排与运输组织,挖掘潜力增加煤炭运力,优先保障重点港口、重点用户和重点区域的运输需求。发电企业要认真履行保障供应主体责任,加强与煤矿、运输企业沟通,落实所需资源和运力,提前做好电煤储备工作,努力将电煤库存提升到合理水平。煤炭产运需三方要多签订量价齐全和有运力保障的中长期合同,要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进一步提高签约履约水平。
四、强化底线思维,科学制定应急预案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有关单位要对煤电油气运工作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彻底排查,做到对不安全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持续加强巡检维护,细化各项安全管理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煤电油气运安全稳定运行。
(二)科学制定突发应急预案。各有关方面要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发生事故灾难、出现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坚持底线思维,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未雨绸缪,细化各项应对措施,加强应急演练,适时启动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各类突发事件对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影响。主要产煤地区要结合产能情况、可供资源等研究提出保供措施,煤炭供应保障难度大的地区要摸清重点行业用煤情况,制定详实可操作的有序用煤工作预案,切实避免出现电厂缺煤停机的情况。电力供应偏紧地区要认真落实优先购电制度,及时制定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重点用户和居民等民生用电。科学制定成品油、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采取必要的需求侧管理措施,科学确定减停供次序,确保十九大期间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大活动成品油和天然气的稳定供应。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措施落实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地政府部门要认真按照本地党委、人民政府的部署和分工,切实履行保障煤电油气运供应的责任,研究制定党的十九大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方案,并层层压实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确保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和督查落实。
(二)建立保障工作沟通协同机制。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涉及到相关政府部门、各有关企业、用户等各个主体,涉及到各省份之间协调互济等方方面面,相关部门之间、企业之间要加强合作,务必做到协同联动。要建立沟通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合力,做到科学统筹。
(三)加快推进煤电油气运信用体系建设。各有关单位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积极推动煤电油气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煤电油气运保障长效机制建立。积极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对市场主体开展信用评价。要开展煤电油气运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推进落实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