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市委、市政府“9 2”工作布局,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现代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洛发〔2016〕11号),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着力解决制约我市“565”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问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和《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指引》,现将2018年度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2018年度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领域为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型金属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等4个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应严格按照2018年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领域进行申报,不在重点支持领域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对打造重点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能够形成一定数量的专利技术,制定出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能够有力推动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快速提升,对产业链具有延链、补链、强链作用;
3、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4、项目申请财政资金不超过项目研发经费的20%,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
5、项目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条件和市场前景,能在2年左右形成生产能力,3—5年内形成较大产业规模,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6、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在洛阳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以经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2、项目承担单位应符合创新型龙头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A类企业、知识产权强企或知识产权贯标企业之一;
3、项目单位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承担项目的,项目单位应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项目单位单独承担项目的,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
4、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
5、项目单位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能够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7、已承担市科技重大专项,应验收而尚未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新的专项。同一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原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专项;
8、达不到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得申报(纳入市级以上创新引领型项目的企业除外)。
三、申报材料
1、洛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编写提纲写);
3、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等平台证明文件;
4、本年度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河南省内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标注防伪验证码,不显示研发投入的另附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5、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质证明及申报项目查新报告;
6、资金证明材料。“单位自有资金”的形式、来源应做出具体说明,除“本次申请财政资金”外的其他各项资金来源如有填列应附证明材料;
7、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需提供合作协议书;
8、《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指引》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2018年度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的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2、项目申报要求必须通过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审核推荐;
3、项目申报单位需纳入洛阳市财政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指企业),并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4、项目申报材料书籍式装订(一式3份,含电子版,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于2017年10月30日前报送洛阳市科技局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市科技局计划科(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717房间,开元大道228号)
项目申报联系及咨询人:
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 高新科 吕继东 63910360
新型金属材料产业 自创办 姚同伟 63968001
新能源产业 人合科 周童娜 63926667
电子信息产业 计划科 李亚伟 63910358
李萌萌 63960866
市财政局工业处 陈 影 张妙芳 63258594
电子邮箱:lykjjjhk@163.com
附件: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