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发改外资〔2018〕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境外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委研究制定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点击查看)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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