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洛工信〔2018〕35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豫政办〔2017〕114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装〔2018〕42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全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文件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考虑

《通知》从地区和园区两个层面开展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试点示范工作。地区层面选择传统产业基础好、转型发展任务重、地方措施力度大的县(市、区)建设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示范区。园区层面选择若干特色产业集聚区,开展转型升级示范园建设。

二、有关要求

各试点地区(园区)要按照《通知》中要求做好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实施方案、方案组织实施、重点项目扶持等工作。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方案编制的组织协调和上报工作,将各试点地区(园区)申报的实施方案(11份)和推荐文件(3份)于2018年3月28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委装备工业科。

联系人:杨东海         电话:63935230

邮  箱:lysgxjzbk@163.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装〔2018〕42号).pdf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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