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的通知》(豫工信办科〔2018〕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质量标杆遴选推荐工作,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二、凡申请质量标杆的单位,请按《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编写说明》和《2018年度质量标杆申报标准》编写申报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需提供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3份,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三、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首先报送至本单位注册地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并在《质量标杆申报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具体的申报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教培训科
联系人:张三保 窦海国
电 话:63302875(传真)
邮 箱:lygxjkjk@163.com
地 址:洛阳市党政办公大楼511室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的通知
2018年3月27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的通知.doc
市工信委关于转发2018年河南省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