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报送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企业: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现将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填报企业范围包括截止2017年底有效期内的全部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中企业年报页面,首先点击“添加”按钮进入年报填写页面,再点击“获取统计系统年报数据”按钮,将已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上报的高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信息导入,检查确认后提交至省认定机构。

      三、因系统限制,企业无法同时进行更名、核心信息变更、申报和年报填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请各企业先进行年报填报和提交工作。

      四、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真实、准确、及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截止时间为5月14日(周一)。

      五、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请将年报统一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其他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请将本区域内高企年报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 系 人:市科技局高新科    张现利  吕继东

      联系电话:63910557

      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371-65956154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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