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省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工作。
备案对象为我市符合《河南省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豫科〔2016〕157号)中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具体要求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将河南省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或经发局。专业化众创空间名称为:河南省XXXX专业化众创空间(XXXX为空间服务的专业细分领域)。
二、县(市、区)科技局或经发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加盖公章的河南省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
三、纸质备案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双面打印、书籍式装订)及河南省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2018年7月4日前报送至洛阳市科技局高新科(新区市政府大楼729室),电子版备案申请材料及推荐汇总表发送至工作邮箱lykjjgxk@163.com。
联 系 人:张现利 刘汇洋 马改晓
联系电话:63910557
邮 箱:lykjjgxk@163.com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