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我市的科技基础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给,凝聚人才队伍,培养学术带头人,根据《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按照“统一规划、有限目标、公开公平、择优支持”的原则,市科技局征集了一批实验室,现将符合洛阳市发展需求,同时条件满足《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申报要求的实验室名单公示如下(附件1),近期将对公示的单位进行考察,请进入考察程序的实验室抓紧时间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重点实验室建设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属于我市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能够为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供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知识储备和科技支撑。
(二)重点实验室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研实力强的大型企业为建设主体。
(三)避免重复建设。拟建的重点实验室,与已批准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在领域和方向上,在名称、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上不可重复。
二、申报要求
1、市级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及学科发展优势,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单位,条件要符合《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
2、申报的实验室必须符合此次申报方向,主要研究方向应比指南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申报时可对现有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使实验室成为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最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
3、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附电子版于7月6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
联 系 人:韩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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