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继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第三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工作。
(一)绿色工厂
优先鼓励各地区在机械、汽车、电子信息、轻工、纺织、食品、医药、造纸等行业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及《通知》中绿色工厂评价有关要求〕。
(二)绿色设计产品
本批绿色设计产品仅限“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进行申报。
(三)绿色园区
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四)绿色供应链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申报范围涵盖汽车、航空航天、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纺织服装、建材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制造企业。
绿色制造体系申报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工厂(园区)进行自评价,出具《绿色工厂(园区)自评价报告》;第二步:委托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价,出具《绿色工厂(园区)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步: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评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评估确认,并向工信部推荐评估名单;第四步:工业和信息化主通过组织专家论证、现场抽查公示等环节确定国家级绿色工厂(园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