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工作和推荐第三批国家级星创天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社会组织,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二)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较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形成一批适用的标准化的农业技术成果包,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全要素融合,具备“互联网 ”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四)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五)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六)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地方政府要加大对“星创天地”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制定完善个性化的财税、金融、工商、知识产权和土地流转等支持政策;鼓励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孵化初创企业。
(七)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申报要求
(一)优先支持在贫困县建设星创天地,创新驱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优先支持产业带动能力强、创业培育孵化水平高、带动农民脱贫增收效果好的星创天地建设。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填报“星创天地”申请书(已认定的省级星创天地无需填报),并在网上填报 “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http://60.217.226.131:8080/datareport/xctd/login.do),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星创天地申请书、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由系统生成)和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分别装订,一式四份报送市民之家(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六楼科技局6027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农村科邮箱。因需要审查和补充相关资料,请各单位务必于9月3日之前报送纸质材料。
联 系 人:市科技局农村科 张 翼 63312414
市民之家 李萌萌 65987936
电子邮箱:nck2@163.com
附件: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