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省级众创空间的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为我市符合《河南省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豫科〔2016〕157号)中有关条件和要求且在孵企业中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10家、在孵企业的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众创空间场地内。
二、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将河南省众创空间备案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县(市、区)科技局。
三、县(市、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加盖公章的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四、纸质备案申请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双面打印、书籍式装订,侧面加申报单位名称)及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认定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于2018年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洛阳市科技局高新科(新区市政府大楼729室, 或洛阳市民之家6027室),电子版备案申请材料及推荐汇总表发送至工作邮箱lykjjgxk@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南省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
联 系 人:尚 琳 马改晓
邮 箱:lykjjgxk@163.com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 63910557
市民之家 65987936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