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洛阳市“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和年度考核达标奖励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小巨人”企业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度洛阳市“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和年度考核达标奖励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委、财政局、工商局、统计局、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的意见》(洛政〔2017〕19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洛阳市“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和年度考核达标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洛阳市“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

(一)申报对象。“五强六新五特”现代产业体系重点领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2016年度“小巨人”培育企业不再申报)。

(二)支持方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授予市“小巨人”培育企业荣誉称号。

(三)申报条件:

1. 在洛阳市注册并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

2. 2017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3亿元之间且主营业务收入增速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速为15.4%);

3. 2017年度企业实际缴纳税款在100万元以上且增速高于全市税收平均增速8个百分点以上(2017年,全市税收平均增速为14.7%);

4. 申请时企业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5. 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四)申报材料

1. 洛阳市“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表(附件1);

2.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附件2);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应简装成册,一式3份,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供电子版。

二、2017年度洛阳市“小巨人”年度考核达标奖励申报

(一)申报对象。2016年度“小巨人”培育企业、2017年度“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企业。

(二)支持方式。对达标企业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达标标准和奖励标准参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的意见》(洛政〔2017〕19 号)执行。

(三)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填写《洛阳市“小巨人”培育企业2017年度考核申报表》(附件3),一式3份,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供电子版。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企业申请。企业按要求向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申报资料要确保真实、有效。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申报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2017年度洛阳市“小巨人”培育企业要正式行文向市“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2017年度洛阳市“小巨人”年度考核达标奖励申报企业只需填写《洛阳市“小巨人”培育企业2017年度考核申报表》。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确定名单。市“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市“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申报企业的相关指标数据进行复核认定,并出具正式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认定后的指标确定“小巨人”培育企业名单,经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

(四)授予荣誉称号。市政府审定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洛阳市“小巨人”培育企业名单。

四、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区)请于10月12日之前将正式推荐意见及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相关市直部门要负责通知县(市、区)对口部门,配合做好企业申报过程中相关申报数据的核实工作。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协调好财政、工商、统计、税务等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在开展企业申报和审核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优化申报流程和做好企业服务。

联 系 人:李  阳  王亚杰

联系方式:65976899

电子邮箱:fzghk1236@163.com

 

附件:1. 洛阳市“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表

         2. 企业基本情况模板

         3. 洛阳“小巨人”培育企业2017年度考核申报表

         4.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的意见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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