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科高〔2018〕7号)要求,现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工作,请县(市、区)科技局通知辖区内相关单位填报并做好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含2018年第一批认定的和第二批、第三批公示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流程
1. 下载并认真学习《2018年河南省火炬统计年报表培训课件(适用火炬高企)》(附件1)、《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制度》(附件2)。
2. 高新技术企业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gov.cn)填报。高企登录后选择“个人/企业”,账号和密码与高企认定网登录时的密码、账号相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登录账号及密码由市科技局下发。
3. 高新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在线生成并打印报表,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企业数据全部提交并审核合格后,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本辖区内的企业报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4. 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1)2018年总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交带有“火炬”水印的纸质报表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需对当年上报数据与上年度数据比对,如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需提供变化原因书面说明,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报送电子版至高新科邮箱。
三、上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 国家、省定时关闭填报系统,请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3月8日前完成该项工作,并上报市科技局。
2.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请认真核对企业填报信息,确认企业本身是否上市(母公司上市不等同于自身上市),上市代码需与上市类型一致。
3. 建议企业先行填写纸质报表(附件2),确认无误后再系统填报,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上报材料(带水印并加盖公章),注意财务数据单位和币种等(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数据四舍五入取整(不含小数点)。
4. 企业是否与国家统计报送一套表,选择2“否”;科技项目概况表中的活动类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般选择3“试验发展”。
5.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科技部火炬调查信息系统已与多个系统联网,数据实时抓取比对,请各单位确保上报数据准确。
联 系 人:翁 翔
联系电话:63910360
电子邮箱:lykjjgxk@163.com
附件1:2018年河南省火炬统计年报表培训课件(适用火炬高企)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