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按照《洛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4月9日-4月20日。
二、评估范围
秉承“精简高效”“降低企业负担”的原则,对现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抽取14家(名单见附件)进行评估。
三、时间安排
(一)4月9日。发布评估通知,被评估单位准备相关材料;
(二)4月17日-18日。组织专家组前往企业,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进行现场评估;
(三)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年度评估结果不及格的企业,责令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整改方案,并纳入2019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名单。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