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和省发改委《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860号)、《关于河南省焦化行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1051号)要求,市发改委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涉及焦化、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9大行业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否属于限制类、淘汰类进行了全面梳理核查。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目前我市无涉及九大行业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6月5日至6月19日。 联系电话:63915039 63936907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关于对洛阳市焦化等9个行业企业所属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情况核查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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