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充分发挥众创空间在培育新动能、孵化新企业过程中的保障作用,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营造有利于科技型创新创业的环境,根据《洛阳市加快众创空间发展实施办法》(洛市科(2017)8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洛阳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备案对象
全市符合备案要求和条件的众创空间。
二、备案条件
(一)空间运营主体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相适应的团队和工作人员,其中大专以上人员不低于70%,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历;
(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或租赁,其中租赁期不少于5年)、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网络,拥有可自主支配的为创业者提供的低成本工作空间、社交空间和培训场所(总面积为300平方米以上);
(四)服务主题明确,规划合理,具有为创业者提供工商注册、财会管理、法律服务等基础服务能力,定期举办项目发布、路演展示、培训沙龙、运营提升、融资对接等各类创业交流活动;
(五)众创空间内部财务管理规范。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建设的众创空间,财务应单独核算;
(六)年度服务企业和团队数量不少于30个,成功孵化案例不少于3个;
(七)自筹或签约共享的种子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八)在国家、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内建设的众创空间,备案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请材料
(一)洛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附件1);
(二)洛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报告(附件2);
(三)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结合现代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并指导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做好备案申请事宜,各备案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双面印刷、书籍式装订、一式两份),先提交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由科技主管部门统一出具推荐文件并附汇总表(附件4),于2019年8月7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同时发送备案材料电子版。
联 系 人:刘汇洋 马改晓
联系电话:63910557
电子信箱:lykjjgxk@163.com
申报材料受理地址:洛阳市民之家6027室
附件:
1.洛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2.洛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3.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4.洛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汇总表
5.洛阳市加快众创空间发展实施办法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