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洛阳高新区、伊滨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洛政办〔2017〕84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现开展扶持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兑现事项范围
符合《若干意见》文件中规定的相关事项均可申报(不包含《若干意见》中的第26条的加大创新奖励力度事项,即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和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该事项已由市科技局统一申请和兑现)。
二、政策兑现时间范围
根据《若干意见》文件要求,此次政策兑现的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政策兑现单位范围
已列入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洛阳市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认定标准和名单的通知》(洛市科〔2019〕67号)中确定的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
四、申报时间、申报渠道
政策兑现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2019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兑现申报渠道为: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通过所在地(单位注册地)科技局、财政局申报,申报材料需加盖所在地科技局、财政局公章。
五、申报材料及材料受理地点
1、申报材料受理地点:洛阳市民之家六楼市科技局6027房间。
2、各单位认真填写《洛阳市支持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发展扶持政策兑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书籍式装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六、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认真阅读《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如实申报,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虚假申报或者恶意申报的单位,将取消以后年度的申报资格;
2、县(市、区)科技、财政部门要认真阅读《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认真核查,认真核对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证明材料与原件一致。
3、坚持以下原则申报:“兑现政策所需资金有列支渠道、分担级次和适用范围的按原文件执行”、“同一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企业只能享受一次,不能重复享受”、“自创区企业同一项目如享受过类似政策,不得重复享受”。鉴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专项资金已拨付洛阳国家高新区,用于兑现《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洛发〔2016〕32号)的相关政策,与《若干意见》的有关政策为同一类政策,为此,《若干意见》中的有关事项不再接受高新区的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申报。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人合科 咨询电话:63926667
市民之家 咨询电话:65987936
邮箱:lykjjrhk@126.com
附件:1.《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2.《关于印发洛阳市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认定标准及名单的通知》
3.《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4.《洛阳市支持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发展扶持政策兑现申请表》
2019年9月20日
关于组织《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扶持政策兑现申报的通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