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实施方案》解读

《洛阳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实施方案》解读

 

一、背景情况

新能源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对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促进节能减排、打赢蓝天保卫战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大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力度,我市于2019年1月20日印发了《洛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实施方案(2019—2020年)》(洛政办〔2019〕2号),对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截至2019年8月底,全市共有新能源汽车13837辆,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1.07%。但从整体上来看,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仍然存在着占比较低、充电基础设施不均衡、缺乏市级政策资金引导等问题。

2019年5月19日,《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豫政办〔2019〕36号)印发后,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洛发〔2018〕23号)、《洛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实施方案(2019-2020年)》(洛政办〔2019〕2号)等文件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洛阳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19年7月3日,刘宛康市长组织市工信局、交通局、发改委等单位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会,会后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起草了《方案》,《方案》初稿形成后,我局先后征求了市财政局、交通局、发改委等22个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分四部分:

(一)加快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共包含7项,明确了在公交、市政环卫、公务、城市物流配送、固定区域、客运、旅游景区等领域分类、分时限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共包含7项,该部分从科学统筹充电设施规划、探索研究动力站建设、突出重点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含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推进城市物流分拨中心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智能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保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推广应用政策环境。共包含8项,从优化新能源汽车市场供给、支持充换电设施建设(资金奖励、用地保障)、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营环境(优先通行、运营奖励、停车和充换电费用优惠)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措施,引导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广应用。

(四)建立推广应用保障体系。共包含3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研究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考核监督,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责,确保完成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任务。

四、文件主要特点

(一)量化工作任务。《方案》对公交、市政环卫、公务等新能源汽车应用重点领域提出了推广要求,对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进行了量化。

(二)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从规划修编到充电桩建设均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进行配套奖励,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前,中心城区各区域、各类型充电设施形成高效充电网络,进一步提高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能力。

(三)强化多措并举。《方案》通过加强污染源头管控、建立考核机制、实施道路交通分类管控和开展物流车运营奖励等措施,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力度,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一是禁止在全市范围内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国五(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二是对各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加强跟踪问效和评估,并组织季度考核通报;三是对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实行差别化交通管理措施,不受缓解交通拥堵和尾气排放等限行措施影响;四是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物流车运营方面进行奖励。

五、解读机构

解读人: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联系方式:63935230

 

 

          附件:洛政办〔2019〕46号 规 20—洛阳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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