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关于进一步促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意见》政策资金的通知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科学技术局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申报《关于进一步促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

产业发展的意见》政策资金的通知

 

各县 (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科学技术局、相关高校及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17〕39号,下简称《意见》)文件相关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符合《意见》相关政策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17〕39号)

二、支持方向

(一)市场推广应用:支持采购我市企业生产的列入《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名单》的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包括但不限于精密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电机)等产品的本市用户企业;支持研制生产列入《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名单》的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包括但不限于精密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电机)等产品的本市生产企业。

(二)人才培养:支持经教育部门批准开设机器人专业的高校及职业院校。

(三)技术创新:1.支持获得国家及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企业;2.支持新获批的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质检计量检测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载体及其分支机构;3.支持新获批的国家级、 省级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

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符合技术创新支持方向的单位享受自创区政策,此次不再组织申报。

(四)智能制造试点:支持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河南省智能制造工厂、智能制造车间试点的企业。

(五)项目建设:支持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包括但不限于精密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电机)等产品的产业化项目。

(六)参展参会:支持参加由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组织的各级博览会、展销会的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企业、科研院所。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支持方向(一)、(三)、(四)、(五)、(六)的企业及科研院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洛阳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

2. 申报企业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纳入全市财政快报系统(有关情况请向当地县(市、区)财政部门咨询),并每月通过网络按时上报财务信息。

3. 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处理处罚;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各级财政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5. “项目建设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在建(新开工或续建),且已有直观的形象进度的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品的产业化项目,申报企业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最近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申请银行贷款贴息的项目贷款手续齐全;

(3)申报投资补助的项目,建筑工程投资原则上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项目建设区间以备案文件上计划建设起止年限为准,项目实际建设中超出备案建设期间的,需提供备案机关出具的延期证明。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计算区间与项目建设区间不一致的,以两者重合区间为实际认定区间。

(二)申报支持方向(二)的高校及职业院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洛阳境内注册,具有合法办学资质,且近三年没有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处罚;

2. 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处理处罚;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自行编制《2019年洛阳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政策资金申请报告》(以下简称《资金申请报告》)。同一单位申请不同支持方向的,每个方向申报资料单独装订成册,纸张尺寸为A4或16开。《资金申请报告》文字描述要简洁明了,复印件要清晰可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 《2019年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申报单位情况简介。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正本查验、复印件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非市属企业应附所在县(市、区)财政支持资金承诺;

(六)申报“市场推广应用支持政策”需提供: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采购本地(或销往外地)产品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每份合同后附对应的发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推广应用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申请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政策资金发票清单》(附件3)。

(七)申报“人才培养支持政策”需提供:《高校(职业院校)开设机器人专业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4);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开设相应专业的文件复印件;专业开设情况说明:学校简介,专业建设情况:招生就业情况、专业教师队伍情况、课程设置、实训室建设情况,与洛阳本地企业合作情况: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校企合作开展情况汇报(校企双方盖章)。

(八)申报“技术创新支持政策”:

申报第1条需提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重大科技专项市级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5);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批准立项文件;财政资金拨付文件;财政资金到账证明等。

申报第2条需提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创新平台载体市级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6);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载体批复文件;创新平台申报书。

申报第3条需提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战略联盟牵头单位市级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7);国家级、省级战略联盟批复文件;联盟章程;联盟成员单位等。

(九)申报“智能制造试点支持政策”需提供:《智能制造试点市级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8);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认定文件;河南省智能制造工厂、智能制造车间认定文件。

(十)申报“项目建设支持政策”需提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支持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9);项目申请说明(附件10);项目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或相关证明文件;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申请贴息项目须附企业银行信用等级证书、银行对项目的贷款合同(协议)、贷款进账单据(借据),已发生利息的要提供利息清单;申请投资补助项目需提供设备采购数量、金额汇总表和明细清单,设备购置合同、发票复印件以及其它固定资产投资的合同、协议复印件(每份合同后附对应的发票);《申请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政策资金发票清单》(附件3);中介机构认定的实际投资完成证明。

(十一)申报“参展参会支持政策”需提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企业参展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1)、洛阳市政府或洛阳市相关部门主办展会的证明文件或组织参展的通知;单位参展合同和发票复印件(每份合同后附对应的发票);《申请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政策资金发票清单》(附件3)。

(十二)以上所有需要提供合同、发票、清单、付款凭证、项目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单、结息单和结息汇总表等要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所有需要提供的发票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信息便于查验,若不清晰,将不予认定。发票清单必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五、申报程序

(一)符合支持方向(一)、(三)、(四)、(五)、(六)的单位请按要求向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及附件。

(二)符合支持方向(二)的单位直接向市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教育局等单位提交申报资料及附件。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要严格审查企业及科研院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出具推荐意见。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相关资料。申报资料按申请政策类别装订成册1式4份(同一单位申报不同支持方向的,申报资料需分别装订)。

(二)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联合行文(一式4份)将申报资料分别报送至市民之家市工信局、科技局窗口和市财政局工业处、市发改委工业发展科(市工信局1份、市财政局1份、市发改委1份、市科技局1份),申报资料电子版刻录光盘(4张)随文报送。申报支持方向(二)的单位参照此要求分别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单位报送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市民之家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口

市工信局受理窗口:6楼D05窗口

市科技局受理窗口:6楼6027室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   黄亮   来瞻 

电话:63969939  邮箱:lysgxjzbk@163.com;

市财政局工业处    王玉杰  马骁旭

电话:63915356  邮箱:lyczjgyc@163.com

市发改委工业发展科    张炜  李松涛

电话:63915039  邮箱:lyfgwgyk@163.com

市科技局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政策资金申报通知.pdf

机器人政策申报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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