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洛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提高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规范引入行业专家参与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项目评审等工作,按照《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洛工信〔2018〕173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启动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来源
专家来源于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行业协会及各行业龙头企业、各类研发机构等单位,由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从事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和管理,具有行业技术权威性的人员组成。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领域国内外科研发展动态,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
(三)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六)一年中在洛工作时间保证在9个月以上。
(七)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的专家、“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中原学者优先入库。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选聘专家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两种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需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采用自我推荐方式,需至少由一名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作为推荐人,并附推荐人职称证书扫描件。
(二)申请人认真填写《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按照所申报行业,于11月27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推荐上报的专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明确为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
(四)各申报人要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纳入黑名单,并通报所在单位。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