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省科技厅开展国家、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1.2019年国家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启用网上申报系统,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省级众创空间请登录国家众创空间申报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材料申报。由于网上系统第一次使用,可先填写word版,再导入系统。
2.符合省级众创空间备案条件的请填报《河南省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
3.已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的运营主体,不得再重复申请备案国家、省众创空间;
4.众创空间名称要体现出空间的定位、特色和理念,名称不建议直接使用行政区专属名称(例如XX市XX区众创空间等),众创空间名称一般不应与运营主体名称重合;
5.申报内容未有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军事和保密的内容以及敏感词等;
6.申报内容填写应完整、有效,附件证明材料齐全。
7.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11月28日前,将拟申报国家、省级众创空间的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科技局高新科。
8.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推荐函并附汇总表。申报材料及附件A4纸印刷,书籍式装订,国家级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省级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由推荐单位于12月3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洁 马改晓
联系电话:63910557
邮箱:lykjjgxk@163.com
附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