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送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要求,扎实工作,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化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具体人员的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力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结合结合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二)规范公开工作,提高公开质量。为提高政务信息发布质量,我局对门户网站结构和公开信息情况进行调整更新,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规范。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高政务信息的透明度。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尤其对社会公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信息及时、准确的进行发布。

(三)加强载体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形式。2019年我局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单位门户网站列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开设专栏、设立局长信箱。及时发布与群众、企业等切实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准确解读相关政策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和手机报等媒体平台同时发布相关政务信息。

(四)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公开落实。在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加强和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公开内容和质量关,既防止了该公开的内容不公开,又防止了不该公开的内容乱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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