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部分重点高耗能行业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提供部分重点高耗能行业企业名单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20〕14号)要求,现明确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范围为:
(一)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对炼油、对二甲苯、纯碱、聚氯乙烯、硫酸、轮胎、甲醇等30个化工行业;金冶炼、稀土冶炼加工、铝合金、铜及铜合金加工等12个有色金属行业;建筑石膏、烧结墙体材料、沥青基防水卷材、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等9个建材行业;糖、啤酒2个轻工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二)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对钢铁、水泥、电解铝企业执行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对监察发现的违规企业将会同我省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依法依规执行阶梯电价政策。
(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依据相关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对电机、风机、空压机、变压器、泵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使用企业实施专项监察,核查设备台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产品。本项专项监察结合前两项专项监察工作开展,不单独申报任务。
(四)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继续对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的数据中心进行专项监察。按照《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3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 32910.3-2016)等标准,核算电能使用效率实测值,检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请各地工信部门按照以上监察内容和范围,认真组织核查辖区内符合监察条件的工业企业,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用能情况,指导企业认真核算2019年能源消费量,填写附件一、附件二并形成正式文件于2020年3月10日16:00前报送至产业政策与节能科(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赵长青 63936089
邮箱:lygxjcy@126.com
附件:1.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汇总表
2.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