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10个中央预算内涉农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为强化新形势下中央预算内涉农投资管理,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完善投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促进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别研究制定、修订了重大水利工程、水生态及中小河流治理、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现代农业支撑体系、森林草原资源培育、生态保护支撑体系、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等10个中央预算内涉农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办法的实施将为我市各县(市、区)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提供有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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