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解读

《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解读       2月28日,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洛疫情防指〔2020〕15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就《政策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问:《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了该《政策措施》。《政策措施》从保障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减轻服务业企业负担、加强资金保障、推进服务业转型发展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3条政策措施。

2.问:对保障市场生活物资供应的服务业企业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对2020年2月至4月期间保障居民粮油、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市、县(市、区)财政按照企业物资采购金额的15%给予专项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咨询部门及电话:市商务局:63935693)3.问:哪些企业可申请保障市场生活物资供应专项支持?生活必需品指哪些商品?答:纳入市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法人。生活必需品是指与居民生存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需求类商品。根据商务部《重要商品市场监测统计调查制度》报表目录,生活必需品主要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禽类、蛋类、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调味品(食盐、食糖)等10个大类70余种商品。(咨询部门及电话:市商务局63935693) 4.问:申报保障市场生活物资供应政策支持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需提供哪些材料,如何办理?答:需提供如下材料:(1)与供应商、生产厂家等签订的粮油、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资采购协议或合作合同;(2)供应商、生产厂家等开具的生活必需品物资采购发票,发票日期自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3)提供企业与供应商、生产厂家等发生的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银行流水记录自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4) 提供商品采购入库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办理。(咨询部门及电话:市商务局63935693)5.问:哪些服务业企业可申请用工补贴,需提交什么材料?怎么办理?答:2019年度批发零售业缴纳税收200万元以上企业、住宿餐饮业缴纳税收100万元以上企业可申请用工补贴。参保职工100人以下的按实际参保人数补贴,参保职工100人以上的按100人进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自2020年2月起,连续补贴3个月。符合条件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1)提供2019年度完税证明;(2)提供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社保费电子缴款单、银行付款回单等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办理。(咨询部门及电话:市商务局63935693)6.问:哪些服务业小微企业可申请补贴?如何办理?答:享受小微企业资金补贴范围:在我市城市区范围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2019年度实际纳税50万元以下从事商业(批发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交通运输服务业的小微企业。按2019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市级留成部分,市财政给予2个月补贴。符合条件的“商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文化、旅游”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可分别登录企业所在地城市区商务、文旅、交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办理。(咨询部门及电话:市商务局63935693、市文广旅局63937682、市交通局63482770)

7.问:服务业企业如何有序复工?

答:具备复工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和项目单位,在严格落实我省《企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前提下,向属地政府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即可自行复工复产,各县(市、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审批、核准、备案等前置条件,已经设置的予以取消,确保应复尽复。(咨询部门及电话:市发改委63935409)。

8.问:哪些服务业企业可申请租金减免?减免多久?

答:对承租市国资委监管(100%市属国有产权)、市财政局监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交通物流、文化旅游、家政等服务业企业可申请减免2020年2月和3月租金。对承租市财政局监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办理减免房租流程:出租单位对承租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后,报其主管部门核准;如出租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则由出租单位自行核准,不需再报市财政局审批。承租单位应于2020年5月15日前向出租单位提出减免房租申请。各主管部门和出租单位应留存好相关档案资料备查。对于已预缴房租的,可采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租期往后顺延2个月;或由承租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按原缴款渠道退回。各主管部门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所属单位房租减免政策执行情况向市财政局备案。(咨询部门及电话:市财政局63910136 )承租市国资委监管(100%市属国有产权)的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办理减免房租流程: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无须交纳2020年2、3月租金,已交纳租金的予以退还或者顶抵其他月份租金,待疫情过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免房租的补充协议。(咨询部门及电话:市国资委63938582 )9.问: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如何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及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相关手续?答:受疫情影响,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可以在申报纳税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困难减免和延期申报。受疫情影响已申报但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申报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咨询部门及电话:市税务局65258717)10.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免的时间和范围是什么?答:2020年2—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形式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社会组织,下同)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不包括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由市社保中心直接办理相关减免手续。(咨询部门及电话:市社保中心69933566)     11.问:疫情期间企业如何申请缓交社保费?答: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减免政策可与缓缴政策叠加享受。疫情防控期间缓缴手续简化办理,企业可通过线上申请缓缴,并对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是否出现严重困难实行告知承诺制,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后实施,不再进行审批和签订缓缴协议。疫情防控结束后,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规定程序办理。(咨询部门及电话 :市社保中心69933566)12.问:企业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业务?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国家规定的5%;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1年。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及时汇缴的,对所属企业的缴存职工,均视同为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企业需携带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申请文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决议、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或依法批准的社保缓缴文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审批表等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缓缴期间,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者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缓缴期限届满后(或企业效益好转),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并办理补缴。(咨询部门及电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12329)13.问:哪些企业可享受用气优惠?      答:城市区餐饮和住宿业经营企业2020年2月—4月实际用气量,按每立方米优惠0.05元进行结算。2月—3月用气量优惠金额在3月底,4月用气量优惠金额在4月底,分别退款至企业在新奥燃气公司的系统账户;对经营困难的普表用户,经营所需燃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对于IC卡表和物联网表燃气用户,技术上暂时实现不了先用气后交费,我公司将积极组织技术改造,在完成技术改造前公司安排营业厅正常营业,畅通交费渠道,确保用户正常用气。(咨询部门及电话:洛阳新奥华油燃气公司 60606977)14.问:哪些企业可享受用水价格优惠?

答:根据《政策措施》精神,符合水价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是指对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和住宿业这四类企业。目前我市水价由三部分构成,分别为基础水价、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按照《政策措施》精神,“基础水价按90%进行结算”,即基础水价2.90元/立方米,按90%结算,即按2.61元计算,每立方米水实际优惠0.29元。执行用水优惠价格时间为 2020年2-4月份。企业2月用水量及水费是在3月初抄表后由系统计算产生的,因此水价优惠政策从3月初抄表后开始,到5月初抄表结束,共计三个月。目前,洛阳北控水务公司已按照政策要求,从3月抄表后开始直接对四类企业用水价格进行优惠。对于受疫情影响经营的服务业企业,实行当月水费“欠费不停供”措施,对特别困难的服务业企业经营所需用水,可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水费。(咨询部门及电话: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服务热线9610001或与客户经理联系)

15.问:企业用电方面有哪些优惠措施?答:实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一是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户减容、暂停业务不受原有时间限制,按照电力用户申请变压器暂停、减容的实际天数,免收基本电费。二是对除高耗能行业以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客户按应收电费的95%结算(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参与市场交易用户暂在目录电价标准基础上降费结算,待市场交易合同签订后统一清算。(咨询部门及电话:国网洛阳供电公司63396110)16.问: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费,存在历史欠费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在补缴欠费后可以申请补贴;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的中小微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和职工30人(含)以下且裁员率未超过职工总数20%的企业,以及裁员率低于4.5%的其他参保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经批准可给予应急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咨询部门及电话:市社保中心69933598)

17.问:怎样申报稳岗补贴?答: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条件的参保单位,首先,登录“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http://wgbt.mohrss.gov.cn)实名登记并填报相关信息。之后,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模块进行网上业务办理。审核通过的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市社保中心咨询电话:69933598,市人社局咨询电话:69933297)18.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困难企业有哪些金融支持措施?答:主要包括几方面:存量贷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新增贷款:根据企业合理需求,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融资成本:受疫情影响企业通过费用减免、利率优惠等措施降低融资成本。贷款期限: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咨询部门及电话:洛阳银保监分局80850597)19.问:还贷周转金滞纳金有何减免优惠政策?如何办理?答:一是免收部分费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含放假调休日)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市大多数企业包括金融机构复工复产时间在2月9日后,为减轻企业负担,免收2月3日至2月9日之间超期使用市级还贷周转金产生的滞纳金。二是降低滞纳金收取费率。自2月10日起(含之前办理、目前在用业务),周转金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从第6个工作日开始滞纳金计收由原来每天1‰降至每天0.5‰。减免不需要另外提出申请,凡是在上述时间内的业务和应缴滞纳金,均按照该优惠政策执行。(咨询部门及电话:市金融局63207711)20.问:疫情期间,在满足服务业企业融资担保方面有何支持措施?

答:各融资担保机构降低融资服务门槛,安排专项额度,对有需求、有条件的企业增加融资担保支持;对暂时遇到困难,但经营可持续、有发展前景的,予以续保续贷;2020年上半年,融资担保费率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降低20%。(咨询部门及电话:市金融局63209160)

21.问:用人单位如何通过洛阳人才网进行招聘?答:所有合法的用人单位都可通过洛阳人才网免费进行招聘。办理流程如下:(1)登录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在首页“企业账号登录”模块点击“立即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输入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注册。(2)注册完成后返回到“企业账号登录”模块登录,点击进入“会员中心”。(3)在会员中心左侧目录点击“招聘服务”,按照提示上传公司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4)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等待审核。(5)工作人员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每15分钟审核一次,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在后台发布和管理招聘信息、查看并收藏人才简历以及向有意向的求职者发送面试邀请。(咨询部门及电话: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63119567)请符合该《政策措施》条件的相关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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