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科〔2019〕9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加快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重点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自创区在省产业转型攻坚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现开展2020年度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型产业集群专项(以下简称“集群专项”)征集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项目申请单位在洛阳市境内注册一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大于58周岁,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中原学者等年龄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0年5月15日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集群专项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四)申报单位(事业单位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集群专项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级财政资金立项支持。
二、支持方向
集群专项分为面向优势主导产业和面向战略性先导产业两类,以面向优势主导产业为主。
面向优势主导产业的集群专项支持重点为:轨道交通装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物联网及信息安全、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生物医药、功能性金属材料、超硬材料及制品、硅材料及光伏。
面向战略性先导产业的集群专项支持重点为:人工智能、大数据。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
(一)“一核四区”、自创区辐射点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凝练拟支持的集群专项,提出拟支持专项及经费预算(填报附件1、2),加盖公章,并于4月30日前推荐上报市科技局(自创办)。
(二)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方式
市科技局区域创新科(市自创办) 王银峰 63968002
市科技局高新科 吕 洁 63910557
邮 箱:lyzzcxsfq@163.com
地 址:洛阳市党政办公大楼415房间
附件:1. 自创区创新引领型产业集群专项汇总表
2.自创区创新引领型产业集群专项简介(提纲)
3.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