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资金项目(中小企业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小企业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联企业〔2022〕110号 )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小企业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 内容
(一)对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省行业管理部门确定的业务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各奖励50万元;二等奖各奖励30万元;三等奖各奖励10万元。
(二)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市、县(市、区)建立的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进行奖励,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 、 资金安排原则
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省级财政其他专项资金已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 除头雁企业定额奖励项目外, 同一企业原则上一个申报年度内只能申请1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三 、有关要求
(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并在要求时间内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前期项目调研、筛选工作,共同组织好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项目资料整理存档备查。
(三)进入公示环节的企业(资金池)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预算绩效管理平台(https://gxt.acjxkj.com/login.html)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工作。将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未按时申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未审核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资金使用资格,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四)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建立项目库,增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力度,采取日常监督、随机抽查、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
(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不定期抽样现场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项目单位三年内推荐申报本资金资格。
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5590189
市财政局企业处 63259747
电子邮箱:qyk@lysgxj.com
附件:1. 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2022年度考核工作要求
2. 河南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3. 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奖励申报工作要求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洛 阳 市 财 政 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