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金融支持“三大改造”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一、 出台背景

为有效发挥金融支持保障作用,推进重点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二、主要内容

《洛阳市金融支持 “ 三大改造 ” 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措施》 包含目标要求、支持对象、主要措施三个部分。对支持对象、支持方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一)支持对象。 进入洛阳市年度“三大改造”企业名单、确有升级改造价值、自有资金不足且难以获得省市两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可通过本措施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专项基金,运用市场化手段获得资金支持。

(二)支持措施。 一是 促进银企高效对接。通过向银行业机构集中发布、组织专场对接活动等方式,建立“三大改造”融资台账,持续跟进协调解决问题。 二是 扩大“成长贷”支持范围。合作银行向投放 1 年期贷款发生不良的,风险补偿资金池按照银行贷款本金损失的 30% 予以补偿,授信期限每增加一年,风险补偿比例按照 5% 递增,单笔补偿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三是 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人民银行总行对符合条件的碳减排贷款,按照贷款本金的 60% 对发放银行提供资金支持,期限 1 年,可展期 2 次,利率为 1.75% 。 四是 设立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设立总规模 40 亿元的洛阳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首期规模 10 亿元,通过股权投资、认购公司可转债、优先股、设置回购方案的股权投资、设立子基金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支持。

三、解读机构

洛阳市金融工作局  解读人 : 张魏  联系方式: 6320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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