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加强政府廉政建设是提高政府系统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是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迫切需要。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新形势下政府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建设富强美好和谐新南阳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制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1、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健全和落实政府议事规则,把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作为政府决策的基本准则,大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进程。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群众参与、专家咨询、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防止决策失误和滥用权力滋生腐败。要建立和完善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2、规范重要领域权力运行制度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继续进行认真清理,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项交由企业、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进一步完善审批方式,规范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开。要严格规范备案、核准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以“备案”等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集中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规范化管理,强化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网络,在乡村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要加快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进行全程监督,坚决遏制利用审批权乱收费和滥用审批权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的原则,扎实推进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部门预算的约束性和透明度;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探索试行公务卡支付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继续推行“以票控费、银行代收、网络监督、资金直达财政”管理改革,提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及出租收费监管工作,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管采分离、职能分开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以乡村财务监管为重点,对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制定《南阳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市财政类资金投资项目的评估工作,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效率和投资效益;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招投标制度、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土地、矿产资源开发使用、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制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公共资源都要通过公开透明和竞争方式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对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使用权出让情况开展专项清理和检查,推动工业用地全面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土地出让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落实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把矿产资源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
(4)深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体系和机制,依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完善资本运营、采购销售、收入分配等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政府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都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相关规章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认真落实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环保、公交等公共事业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要加强各级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载体的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行政许可的材料目录,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监督行政行为。
4、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落实到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和环节。要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依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豫政〔2007〕1号),对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委托行政执法权的组织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要加强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廉政勤政建设
1、全面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禁如下行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违规集资建房和超标准多占住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或以借为名占用他人汽车;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他委托理财等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制止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中以权谋私的行为,以及在举办会议、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和套取资金的行为,逢年过节或到基层调研时收取财物的行为。要对施政环节及行为开展效能监察,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纠正和查处严重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
2、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免收杂费的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公开制度,认真执行、严格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学校乱收费的要严肃追究校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和收费行为,认真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要深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对农民群众在建房、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切实减轻新形势下的农民负担。要继续坚决纠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水库移民、涉法诉讼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查处矿产资源整合、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继续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对发生上述行为的单位,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
3、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强化对经营者和从业者的引导、约束和监管,增强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行为的监督和曝光,增强全社会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要进一步强化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改革,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4、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持从严治政,查办国家机关和公务员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查办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库区移民等方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 保护伞”的案件。
5、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规定,着力营造宽松透明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和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要以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为重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认真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期办结和失职追究制,切实解决作风不实、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涉企“四乱”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过错的行为。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认真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以市场准则为基石、制度健全、手段完备、调控有力、管理有序、覆盖广泛的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和“千企评机关”活动,办好政风行风热线,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的持续好转。
(三)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
1、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要认真执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遵守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的公务消费,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控制会议、差旅和公务用车等支出;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接待行为,制止铺张浪费,积极探索公务接待社会化有效途径,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并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加强对公务出访的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出访,从严控制领导干部出国规模、在外停留时间、出访国家数量,坚决刹住以公务为名公款境外旅游等不正之风。
2、着力解决文风会风问题。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控制会议规模和会议次数,节约会议开支,注重会议实效。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不讲空话、套话。各类文件要力求简明扼要,符合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事务性活动,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解决一些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
3、全面清理达标评比表彰活动。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认真清理。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评比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评比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财经制度滥发钱物的评比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保留项目中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对在清理期间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一律视为顶风违纪,要严
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同经济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突出“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的廉政建设。各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担负责任,细化目标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2、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表率作用。各级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在廉政方面作出表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要求下级机关和工作人员做到的,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做到, 要求下级机关和工作人员禁止做的,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首先不做。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强调查研究,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勤奋工作,为推动我市政府廉政工作和各项工作做出新贡献。
3、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与改革和制度建设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审计机关要强化对财政收支、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责令纠正。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监督,自觉规范施政行为,以廉政勤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富强美好和谐新南阳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八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 意见
N001-2008-002192 | 文 号宛政〔2008〕70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08-11-27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