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防控协同研究网络布局,根据《南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拟开展 2020 年南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 “ 中心 ” )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肿瘤、心脏疾病、神经病学、肝胆病学以及烧伤整形 5 个疾病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中心依托单位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 、南阳市境内注册的三级甲等医院法人单位,专业优势明显的三级医院法人单位或通过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 JCI )认证的医院法人单位;
2 、在申报领域具有省、市内先进的临床技术水平;
3 、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过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 / 课题或重点科技项目,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
4 、具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GCP )资格;
5 、能够对拟申报的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6 、具备开展跨区域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能力及平台;
7 、能够建立覆盖全市主要区域、三 / 二甲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并依托网络加强协同研究、技术推广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能力;
8 、能够系统加强临床科研资源整合共享,推动生物样本、医疗健康大数据等资源的高效整合利用,在本疾病领域建成高水平的生物样本库和数据库,为高水平科技攻关提供平台支持。
(二)中心主任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 、中心主任原则上为中心临床及转化研究总体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建设、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中心的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能够协调依托单位为中心建设提供人、财、物等相应的条件保障。
2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水平及临床科研能力、业内学术影响较强,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过国家、省或市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 / 课题。具备相应学术任职及学术荣誉,如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任职,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原学者,省杰出人才、省杰出青年、南阳市拔尖人才、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3 、全职受聘人员可作为中心主任,须由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
4 、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中心依托单位和中心主任。
三、注意事项
(一)每个医疗机构原则上只能申报其中一个疾病领域,同一所大学所属的多个医疗机构在同一疾病领域只能有一个机构申报。
(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市直主管部门部门或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上报。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提交《南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 3 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报材料请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宸 高中会
联系电话: 63134170
邮箱: nykjsfk@126.com
附件:
2020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