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峡县部分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西峡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你委《关于调整西峡县部分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西 发改〔 2021 〕 11 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19〕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765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委意见。现将西峡县部分景区 门票价格调整如下 ∶

一、西峡县寺山国家森林公园 门票价格由  60元/人.次调整为 50元/人.次,西峡县龙潭沟景区 票价格由  60元/人.次调整为 55 元 /人.次。

二、景区要严格落实减免优惠政策。按原南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   南阳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南阳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减免政策的通知》(宛价房〔 2018〕1号)执行到位。鼓励在现有减免政策基础上扩大减免优惠范围、优惠力度。景区在不超过规定门票价格基础上自主确定下浮门票价格或淡季门票价格。

三、景区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其网站、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和相关服务等价格、门票减免优惠对象及优惠幅度,以及举报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旅游者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区别本地游客和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不得将门票、游览服务等捆绑销售,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任何费用。

四、本通知自  2021 年  2月 4日零时起执行。

主题词: 南阳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 西峡县 部分 景区 价格 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010-2021-0000086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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