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心城区地下水利用保护管理办法》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加强南阳市中心城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维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地下水管理条例》

(三)《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四)《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五)《南阳市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方案>》(宛四水〔2020〕1号)

(六) 《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宛办文〔2019〕66号)

三、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地下水节约利用与保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

(一)总则主要包括 适用范围、主要原则、部门职责等。

1.适用范围 在市中心城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速环线宛城区、卧龙区所辖区域)内地下水节约利用与保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2.主要原则  地下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地下水资源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系统治理的原则。

3.部门职责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心城区地下水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下水调查、监测等相关工作工作。

(二)地下水节约利用与保护 主要对使用节水技术工艺设备,计量设施安装,水资源税征收,取水许可审批,地下水水源补给保护等做出规定。

(三)污染防治 主要对禁止污染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行为及使用地下水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等做出规定。

(四)监督管理 主要对完善地下水监测体系,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建设管理,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程建设疏干排水管理等做出规定。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相关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21—2030年)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主题词: 南阳市 市中 地下水 利用 保护 管理办法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2-0000259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4-29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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