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命名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地名管理,丰富南阳地名文化内涵,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适应省副中心城市建设和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市民政局起草了《南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命名实施方案》,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为适应省副中心城市建设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导意见,市民政局依据自身职责,结合我市中心城区的发展现状和道路命名情况,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前提下,以南阳的历史文化、丽水秀山和蓬勃发展前景为主题,以有规可循、规划同步为指导原则,根据2022年5月1日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国令第735号),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街路巷的命名、更名,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编制了《南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命名实施方案》。

二、编制过程

市民政局按照要求,充分征求了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多次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市政府政策法规科和市司法局法制审核科对《南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命名实施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南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命名实施方案》,要求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南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命名实施方案》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道路命名原则,二是道路命名、更名程序。

(一)道路命名原则

道路命名原则分总原则、通名分类原则和分板块命名原则三部分。总原则共分为10条,是道路命名的指导性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导性意见,道路命名称应遵从称谓统一、大小一致、有规可循的特点,体现易认、易读、易懂、易记、易找、易行的特性,应从不同角度、层面体现南阳的优美环境,弘扬南阳丽水秀山,展望南阳美好的发展前景,与城市规划并进,为南阳建设省副中心城市助力。通名分类原则是根据道路的性质规模,按照由主到次,由宽到窄的次序,将道路通名分为5类,即:“大道”、“路”、“大街”、“街”、“巷”。分版块命名原则,为展现南阳优秀历史文化,弘扬时代精神,寓意美好未来,将中心城区分为8个板块并赋予主题命名道路,根据不同板块的文化、经济和发展特点,分别体现出“龙”、三国、楚汉、陪都等文化特色,突出工业、商贾、码头、物流等经济发展特点,展现南阳独特的自然风光和名优特产,进一步体现道路名称的规律性和地区特色。

(二)道路命名、更名程序

南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命名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应由市民政部门拟订方案,在充分征求各级意见并评审、论证、听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报省民政厅备案。

相关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命名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词: 南阳市 市中 道路 命名 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2-0000484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8-05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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