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提升我市建筑行业整体竞争力,服务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建设,推动我市建筑行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54号)、《河南省支持建筑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豫建联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初步拟定了《十项措施》。根据市长批示要求,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目的意义

通过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显提升了当地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适应当前建筑业发展形势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解决我市建筑业总部经济吸引力不足、本地优秀建筑企业扶持政策不到位、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缩小我市建筑业产值、建筑业增加值比重以及建筑业发展质量与郑州、洛阳等兄弟地市的差距,经充分调查研究,制定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加快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提高我市建筑业发展质量,提升建筑业增加值比重,适应我市建设副中心城市的发展需求。

三、起草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3、《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54号);

4、市委常委第28次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讲话精神;

5、《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建筑业的实施意见》(宛政[2018]11号);

6、《南阳市建筑业总部经济实施意见》;

7、《济源市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并调研借鉴了河南省郑州市、安阳林州等兄弟地市的一些好的做法和扶持建筑业企业税收奖励措施。

四、《十项措施)主要内容

第一条“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力”,主要是: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支持建筑业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第二条“加大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力度”,主要是对符合条件的甲级以上总承包企业可依申请给予权限内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市域外施工总承包综合资质企业迁入我市的,给予落户奖励。

第三条“鼓励企业增产创收”,主要是对年产值超30亿、20亿、10亿或年纳税1亿元、6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

第四条“支持创建优质工程”,主要是对我市建筑企业主创“詹天佑奖”、“鲁班奖”、“市政金杯奖”等国家行业最高奖的,对主创省“中州杯”、“市政金杯奖”、“国家级标准化工地”的给予奖励。

第五条“加强筑巢引凤政策落实力度”,主要是经认定的新设立总部企业,在南阳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每年给予 一定的补助。

第六条“实施新型工程组织管理模式”,主要是支持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转型,培育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第七条“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主要是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积极申报科技专项,强化产学研用结合,促进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对发明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省级科技进步奖的给予创新奖励。

第八条“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主要是鼓励我市规模以上企业“走出去”。各级政府部门要为建筑企业市域外承揽工程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对外向型企业在评优评先中给予倾斜,承建的外地项目荣获省级以上奖项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本地奖励政策。

第九条“健全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强化信用结果应用”,主要是通过对我市建筑业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招投标环节,在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支付履约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

第十条“加快培育壮大新时代建筑产业人才队伍”,主要是支持我市培育、引进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建筑工人培训机构等给予相应的补贴。

五、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的建筑业类企业。

六、期限

长期有效

解读人:王立臣 61165979

相关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主题词: 南阳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2-0000727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28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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