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明星同志免职的通知

宛政任〔2023〕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明星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免去张明星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2023年7月10日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张明 明星 同志 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3-0000248 宛政任〔2023〕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7-14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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