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政福保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阳市政福保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为进一步预防和消除困难群众因急难问题致贫致困的风险,发挥政府兜底救助的作用,在总结五年来政福保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实施政福保工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考虑

解决传统社会救助中存在的覆盖面窄、救助标准低、理赔慢的问题,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管理、经济补偿和社会救助补充作用,降低政府的风险管理成本和工作负担,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权益。“政福保”工程是由南阳市民政局作为投保人,以约定的方案设计涵盖的突发事故造成居民的人身伤亡,在无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情形下,给付救助金为主要保障内容。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理赔办法及流程、工作要求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指导意见精神,织密民生保障网,推动社会救助保障工作新模式。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从7个方面明确了政福保工程的范围和内容。一是保险对象。具有南阳市户籍人口;办理南阳市居住证的人口;无居住证但在南阳企事业单位务工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非宛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二是投保人。南阳市民政局为投保人。三是保费投入。各县市区政府以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筹集保费。四是保险期限。一年。五是适用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福保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条款》。六是保险内容。保险对象在南阳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8类事项且经相关部门认定:1.见义勇为伤亡;2.意外事故伤亡;3.未成年人溺水死亡;4.自然灾害伤亡;5.交通事故伤亡;6.救助人员意外伤亡;7.特困群众重病医疗;8.突发意外或重大疾病致贫致困。七是赔付额度。1.见义勇为伤亡:伤残死亡限额20万元/人;医疗费用限额4万元/人;2.意外事故伤亡:伤残死亡限额5万元/人;医疗费用限额5000元/人。火灾、危房造成财产损失最高限额:农村1000元/户,城镇2000元/户;3.未成年溺水死亡:死亡限额5万元/人;4.自然灾害伤亡:每人伤亡限额5万元,医疗费最高5000元/人; 5.救助人员意外伤亡:每人伤亡残疾限额5万元,医疗费最高5000元/人; 6.交通事故伤亡:伤亡救助金分年龄段赔付1-5万元/人;7.特困群众重病医疗:四级报销后剩余部分在2000元以内的,按合规自付金额报销;在2000元以上的,按合规自付金额的80%报销,报销金额最高5000元。8.突发意外或重大疾病致贫致困:因突发意外或重大疾病致贫致困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2000-5000元救助金。

第三部分,理赔办法及流程。一是县区工作流程。1.乡镇受理2.初审移交3.专人办理4.按期赔付5.特事特办6.回访汇总。二是市直成员单位工作流程。市直部门业务内发生符合政福保赔付条件的案件后,由本部门联络员第一时间整理汇总相关资料,报市政福保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政福保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移交财险公司办理。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围绕《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舆论宣传、落实部门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加强组织纪律等5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相关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政福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词: 南阳市 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3-0000280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8-01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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