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办〔2023〕28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旅游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旅游公路建设,打造我市旅游公路品牌,助力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战略实施,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根据《河南省旅游公路网规划(2022—2030年)》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23〕24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和南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水源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文旅文创融合、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聚焦伏牛山、大别山两大板块,以补短板、促衔接、拓功能、强服务为重点,统筹支持旅游公路建设,加快构建结构合理、设施完善、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特色鲜明的旅游公路网络,全力打造“生态伏牛”一号旅游公路和“红色大别”一号旅游公路,助力我市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值得三顾的文化旅游胜地。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秉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理念,增加旅游服务设施供给,提升服务品质,推动旅游公路向“公路旅游”转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完善交通管理机制,保障旅游公路安全、畅通、可靠。
2.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建立县(市、区)级政府牵头,多部门协同推进的旅游公路建设管理机制,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整合交通运输与旅游资源,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形成融合联动发展新格局。
3.统筹衔接,科学发展。统筹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和农村公路各层次路网发展,有效衔接铁路、航空、水路等运输方式,突出地域风情特点,串联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重点文化遗产等优质旅游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一路一景、一路一品”旅游公路品牌。
4.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突出旅游公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特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灵活确定公路技术指标,充分利用老路资源,节约集约用地,加强沿线文物、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实现交通、旅游、环境和谐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我市“两库六岭”水光山色精品旅游公路,打造独具南阳特色的“生态伏牛”“红色大别”一号旅游公路品牌;按照“一年有示范、两年出品牌、三年成体系”总体目标,创建1个以上旅游公路示范县,建成30个以上功能完备、智能便捷的游客驿站、观景台、营地,创建100公里以上“公路旅游”特色路,构筑1000公里以上覆盖2A级及以上景区的“通景、链景、融景”的三级旅游公路网,基本满足我市打造“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豫鄂陕区域旅游中心城市”的交通需求。
到2030年,旅游公路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化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公路交通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加快形成,旅游公路成为交通强市和文化旅游强市的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
按照“专用性、安全性、智慧性和环境友好型”的要求,加快推进规划的大别山、伏牛山两大板块市域高速公路主线贯通,提升支线、联络线技术等级和路况水平,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功能,提升安全防护和信息化水平,重点打造“生态伏牛”“红色大别”一号旅游公路,构建品牌突出、层次分明、特色彰显的“行走河南·读懂中国”一号旅游公路品牌体系。
(一)打造旅游公路品牌
打造“生态伏牛”“红色大别”一号旅游公路。加快打造G208、G240、G241、G312、G345、S233、S234、S239、S240、S243、S328、S329、S330、S331、S334、丹江环库公路等一批精品线路。到2025年,我市打造旅游公路主线高速公路(渑淅高速淅川至豫鄂省界段)25.5公里,普通公路645公里,其中支线408公里、联络线237公里。
(二)拓展旅游服务设施功能
1.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功能。在景点周边、重要交通节点等位置,积极推进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旅游公路沿线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科学设置建设一体化服务综合体、游客中心、公路客运站和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宣传中心、游客驿站、观景台等服务设施,为旅客提供集散、如厕、餐饮、加油、充电、购物等服务。在靠近旅游景区的旅游公路主线上,布局建设开放式高速公路服务区。到2025年,建成游客驿站21个以上、观景台11个以上。
2.推进自驾游营地建设。依托景区景点、山水生态区、户外运动区、乡村旅游区、休闲农业区等,推动可进入性良好、知名度高的景区建设不同类型、不同档次、主题突出的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支持自驾游营地设计建设汽车租赁中心、游客服务中心、休闲娱乐项目、展示销售区和餐饮住宿、水电补给等配套设施,打造具备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的营地服务综合体。到2025年,建成自驾游营地3个以上。
3.推进绿道系统建设。充分考虑地理条件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因地制宜选择绿化方式,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在景区、旅游小镇、乡村旅游点等规划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旅游绿道,形成覆盖主要旅游乡镇和景区的绿道系统。到2025年,建成绿道3条以上。
4.完善交通标识体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按照“统一规范制式、强化视觉识别”的原则,健全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合理设置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等标志标线,实现旅游交通标识统一规范、清晰明确、快速识别。推广应用可变信息牌等电子信息服务设施,加强隐患点防范标识建设。
(三)加强信息数据综合应用
1.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加强旅游公路沿线视频监控、交调站点等感知终端建设,完善重点景区客流监测预警等功能。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景区和周边路网动态运行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加强对高边坡、长陡下坡、路侧险要、临水临崖等高危路段状态的感知分析,构建多元化、跨部门警示信息发布和安全诱导服务机制。
2.提升综合信息服务水平。促进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引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集聚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动态资讯和线下服务资源,推广形式多样的旅游公路信息服务APP产品,为公众提供路网查询、出行引导、旅游客运、网约车等多渠道、全方位、普惠化服务。综合利用交通流量监测等多源数据,加强对路网运行状态的分析,精准实施交通管控措施,为游客提供可靠畅通的出行服务。
(四)增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持续开展旅游公路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大力推进灾害防治工程,全面实施危旧桥隧“消危”行动,完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公路应急抢险体系,在旅游公路重要位置布设应急物资储备点,强化分类分级动态通行管控,切实提升旅游公路安全水平和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打造放心路、放心桥。到2025年,改造桥梁18座以上,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75公里以上。
(五)强化路域环境综合治理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立旅游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治理公路“脏”“乱”“差”“堵”问题,依法处理普通公路两侧违法建筑,清理搬迁“马路市场”,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因路制宜在旅游公路两侧配套必要的绿化、美化、人文等景观设施,推动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打造“畅安绿舒美”的生态旅游公路。增强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爱路护路的乡规村约制定率达到100%。
三、建设标准
(一)主体系统
旅游公路建设应当贯彻“环境友好、贴近自然,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的环保理念,科学规划线位,充分利用老路资源,尽量避免高填深挖,因地制宜选用合理技术等级,实现公路与环境敏感区域、生态脆弱区域、生态红线“近而不进”。安防设施设置严格执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并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慢行系统
慢行系统建设应当依托沿线生态自然资源,坚持“因地制宜、依景而设”的原则,选择在景区相对集中、沿线景观资源丰富、游客骑行步行需求较大的路段设置,可根据景区分布、地质地形条件、客流量等因素,建设整体式或分离式慢行系统,并与主体系统相互协调、有机衔接。与主体系统分期建设时,在公路主体设计阶段应当考虑慢行系统布设,提前预留用地。
(三)服务设施
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综合考虑人车流量、旅游资源、建设用地等因素,遵循最少干预原则,最大限度保持既有地形地貌,在满足如厕、休憩等基本功能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建设规模合理增加房车基地、车辆维修清洗、电动汽车充电等设施设备,提供旅游咨询、购物娱乐等服务,充分挖掘旅游特色、展示地域文化,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
(四)景观系统
景观系统打造应当注重与主体、慢行、服务等系统的有机结合,依托自然景观,融合美丽乡村特色,因地制宜配套必要的绿化景观设施,统筹过村镇路段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房改造和临街建筑美化,持续改善路域范围内的景观风貌,提升整体视觉效果。
(五)信息系统
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交叉口等重要路段增加视频监控、弯道预警、气象监测等设施设备。积极推广应用可变信息牌、电子信息屏等电子信息服务设施,展示沿途风貌、旅游资源、主题景观、服务设施等。服务区、营地等服务设施宜配置无线网络、自助出行、车位引导等智慧设施,提升系统动态感知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旅游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公路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将省旅游公路规划项目库南阳项目分解到各县(市、区),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旅游公路项目建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管理部门统筹推进绿道、驿站、观景台、房车营地等服务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公路项目申请使用专项债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将旅游公路的位置、线路及配套服务设施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和农业产业布局优化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文物等部门要建立旅游公路项目联审联批“绿色”通道机制,及时解决旅游公路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的难题,形成推动公路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市公安局要加强旅游公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旅游公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作为旅游公路建设的实施主体,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旅游公路及配套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
市政府将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创新投融资模式,对事权范围内的旅游公路项目建设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筹措事权范围内旅游公路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所需资金,统筹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土地出让收入、涉农整合资金、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公路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信贷资金支持,引导交通、旅游综合性开发企业参与旅游公路建设,推动“交通 旅游”产品开发和项目建设,形成多方投入、社会融资的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通过申请中央车购税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等方式争取建设资金;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接金融机构,拓宽旅游公路融资渠道。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通过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旅游公路品牌形象和价值。
(五)突出示范引领
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照省旅游公路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开展创建活动,引导和鼓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打造主题服务区、特色驿站、旅游精品线路、交旅融合项目、营地项目以及交旅融合智慧化项目,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的典型经验案例,适时在全市推广,在全省打造南阳模板。
(六)加强监督考核
市政府对全市旅游公路建设实施监督考核,具体由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负责,纳入年度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绩效考核挂钩,具体实施细则由牵头单位参照省定办法结合南阳实际制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旅游公路建设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相关文件: 《关于加快推进旅游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旅游 公路建设 实施意见
N001-2023-0000364 | 文 号宛政办〔2023〕28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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