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工作水平,增强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激励消防救援人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对《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改背景和依据

2019年9月20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强公安民警职业保障实施意见和南阳市建立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宛政办〔2019〕37号),为推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发展,激励广大指战员担当作为发挥了重要作用。4年来,在巩固拓展消防救援体制改革成果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方案》(中发〔2022〕10号),相关省市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推动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二、修改主要内容

在保证原有文件基础上,修改完善了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社会优待方面。明确入职2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以及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在公交出行、看病就医、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同等优待政策;增加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受到消防救援支队及以上单位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对应业务部门表彰奖励,且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时,其入职前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到其家中走访慰问,并参照南阳市现役官兵立功送喜报奖励标准予以物质奖励;明确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家属随调安置工作,按照军队现行政策规定执行;细化子女入学、高考加分和消防员退出安置等方面的优待措施。

二是生活待遇保障方面。增加鼓励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组织设立消防公益基金,鼓励社会各界为消防救援事业提供捐助。向消防救援事业进行的公益性捐赠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享受相关税收政策等内容。

三是人才保障方面。增加健全人才交流机制,畅通消防救援队伍干部与地方党政干部的交流渠道,将消防救援队伍干部纳入地方组织部门培训、挂职、转任、遴选等范围;落实公务员转岗有关政策,对长期在消防救援一线工作、达到规定年龄的干部,可在应急管理系统安排转岗,或由组织人事部门有计划地交流到其他系统工作等内容。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解读人:汪帅

联系电话:0377-63506018

相关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主题词: 于建 建立健全 消防 救援 队伍 职业 保障机制 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3-0000490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13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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