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意见

文号 平政〔2007〕13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7-00077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2007〕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平顶山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5年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确保《纲要》顺利实施,完成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八次党代会和市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对加快推进我市“实施二次创业,打造经济强市”、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现就贯彻落实《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分工原则
  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主题。同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3个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
  二、任务分解
  (一)约束性指标1.约束性指标的责任部门
  全市总人口控制在510万人以内。(市人口计生委负责)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1%左右。(市发改委负责)
  耕地保有量保持319千公顷。(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主要污染物COD减排35.1%;二氧化硫减排48.3%。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0天以上。(市环保局负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市卫生局负责)
  林木覆盖率达到30%。(市林业局负责)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26万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2.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分解
  各县(市)、区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另行下达。(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负责)3.建立约束性指标的考核制度将上述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县(市)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指标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市政府目标办、市人事局负责)
  (二)重点工作任务
  《纲要》提出的重点工作和任务,是《纲要》实施的着力点,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责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协调工作。

    1.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
    优质粮食生产加工基地、农村沼气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生产田工程、扶贫开发和易地脱贫工程、沃土工程、种子工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发展。(市农业局、市农开办、市财政局负责)
  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畜禽及水产良种工程、畜禽防疫体系。(市畜牧局负责)
  退耕还林工程,平原防护林、农田林网、宜林荒山绿化和林果业基地。(市林业局负责)
  农机跨地区作业市场和农机服务体系。(市农机局负责)
  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市水利局负责)
  农村公路工程。(市交通局负责)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市卫生局负责)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负责)
  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精细化天气预报系统。(市气象局负责)
  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农民工培训、农村百万劳动力转移工程、劳动力市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负责)“千乡万村市场工程”。(市商务局负责)
  农村文化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电影“2131”工程(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财政局负责)
  农村和城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控制政策外多胎生育,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市人口计生委负责)

2.培育壮大主导产业
  把化工、机电、食品、医药等产业发展作为工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以盐化、煤化为主线,推进原料加工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使化学工业成为支柱产业,打造中国中部化工城。(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3.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煤炭、电力、钢铁、化纤、建材等传统产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产品层次和产业素质。通过抓好30户重点企业和10户企业集团,推进传统产业规模化、基地化建设。(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4.城市(镇)发展重点工作
  村镇建设规划,城市功能分区规划。(市规划局负责)新老城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都市村庄改造、背街小巷治理以及综合市场、环卫设施、生态工程和矿区治理等重点领域建设,所有县(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天然气市县联网供气。(市建委、市公用事业局负责)
  推进“城中村”改造,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商业步行街等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市规划局、市建委、市人防办负责)
  城乡电网和输配电主干网络建设、电信互联、广播电视和空间数据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市广播电视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5.旅游、文化产业发展重点
  构建“一心两带三片区”旅游格局、旅游品牌创建宣传、旅游景区开发、旅游产业发展。(市旅游局负责)
  民间乡土文化产业培育发展,“宝丰经验”推广,宝丰民间演艺产业园区打造,墨子、三苏、叶公、临沣寨、观音、刘累、汝瓷等文化资源开发、报业、广电、印刷和出版物连锁经营等文化产业发展。(市文化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6.水利重点工程
  “南水北调”平顶山段配套工程,燕山水库建设,平顶山市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以及昭平台、孤石滩、白龟山、田岗水库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市水利局负责)

7.公路建设工程
  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市交通局负责)

8.资源节约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完善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和取水定额标准。(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局、市物价局负责)
  推进矿井水资源化利用,城市绿化工程和新建电厂鼓励使用再生水、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防治水污染,缓解水质性缺水。(市建委、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负责)
  修订和完善《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土地用量。加大土地复垦工作力度,规范乡镇企业建设用地,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综合产出效率,加大“停、未建工程”和闲置土地资源处置工作力度,鼓励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9.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
  推进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资源精深加工,开展循环经济企业和园区试点,发展循环型生态农业。(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10.环境治理重点工作
  沙汝河治理工程。(市环保局、市水利局负责)
  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切实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采煤沉陷区生态恢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负责)

11.生态保护重点工程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高起点建设西部山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林,中部丘陵林果生态林和东部平原农田防护林,构筑“一环二区三带七园”的林业生态体系。加强小流域的水土保持和荒山绿化工作,城市居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城市空气污染、危险废弃物污染的防治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沿线的环境保护。(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负责)
  推动城市使用清洁燃料。生活、医疗、工业、建筑垃圾推行无害化处理。(市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负责)
  发展生态农业。(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负责)

12.技术创新重点工作
  加强科技基础建设,推动科技攻关,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围绕能源、冶金、化纤、建材等传统优势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教育培训体系,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市科技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13.教育发展重点工作
  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快城乡中小学校舍建设和改造加强基础教育,推进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教师引进、师资培训和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治薄、扶差”意识,取消重点学校、重点班级制度。逐步实现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加快高校园区建设。(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负责)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抓好高层次、技能型两支重点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4.文化体育重点工作
  抓好“三馆一中心”建设,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挖掘马街书会、赵庄魔术等民间文化资源,叫响“曲艺之乡”文化品牌。完成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文物局负责)
  开展“奥运争光”计划,普及群众体育,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建立健全体育竞赛、体育健身、体育娱乐的服务体系。(市体育局负责)

15.公共服务重点工作
  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建立与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卫生监督、疾病控制、紧急救治和妇幼保健体系,建设第六人民医院和新城区医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发展城镇社区卫生组织,加快卫生城市创建步伐,推进农村新型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初级卫生保障服务体系。(市卫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建筑、民用爆破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全面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和完善“四个委派”、“严防死守”等安全生产日常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快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发改委负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防范和铲除邪教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遏制暴力犯罪和“双抢一盗”等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加大城乡接合部和重点园区的整治力度,建立完善群防群治网络,探索建立矛盾排查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突发事件。(市公安局负责)(三)重大改革任务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法治、诚信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审批中心负责)

2.完善所有制结构
  规范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营业绩考核和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负责)
  推进行业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法律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实施中小企业培训、创业和融资信用担保三大工程。(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3.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资决策机制,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完善项目备案登记制度。改革投资计划管理体制,建立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责任制,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市发改委负责)

4.健全市场体系
  健全资本市场,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依托城市信用社,组建股权多元化的城市商业银行。建立技术、项目和资金相结合的综合市场。(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负责)
  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土地使用和矿产勘探开发市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规范发展人才、劳动力市场。(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负责)

5.农村体制改革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市农业局负责)
  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土地占用审批和监管检查制度。(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负责)
  深化农村税费体制、农村流通和农产品购销体制、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负责)

6.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探索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养老制度。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健全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的帮扶力度。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城乡救助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建立社会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和保障机制。(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

7.发展开放型经济
  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努力扩大出口规模。优化招商引资结构,注重招商质量,切实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大力实施东引西进,拓展我市发展空间。(市商务局负责)

8.城镇建管体制改革
  统筹规划建设城市道路、沿街景观、路面设施、地下管线,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加强城镇环境管理,全面推行社区管理模式。(市建委、市公用事业局负责)
  积极推进供水、燃气、供热、供电、垃圾与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改革,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企业化经营。(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引导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投资和开发。(市房管局负责)
  加快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按实际居住地登记制度。(市公安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计划,落实任务。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上述分工,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期限,研究提出实施意见。

(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落实《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落实工作。(三)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纲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认真解决,并及时报告《纲要》落实情况。在《纲要》实施的中期阶段,市发改委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并提出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

  二○○七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规划 纲要 意见
   主办:市发改委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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