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资源整合中技术改造矿井重新设立煤炭企业证照办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07〕20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7-0005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办〔2007〕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煤炭资源整合进度,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资源整合中技术改造矿井重新设立煤炭企业证照办理程序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题词:经济管理 煤炭 企业 审批 通知
   主办:市政府办公室八科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八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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