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平政文〔2007〕102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7-0009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员
  组 长:赵顷霖(市长)
  副组长:吕彩霞(常务副市长)
      李永胜(副市长)
  成 员:周炳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晏树斌(市发改委主任)
      张德欣(市环保局局长)
      陈聚山(市统计局局长)
      徐延杰(市建委主任)
      李 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保安(市质监局局长)
      李庆豪(市农业局局长)
      张国需(市交通局局长)
      董发根(市水利局局长)
      张清林(市商务局局长)
      宋振京(市监察局局长)
      刘绍卿(市财政局局长)
      赵 更(市人事局局长)
      何照伟(市教育局局长)
      张留成(市广电局局长)
      王松涛(市科技局局长)
      李 培(市卫生局局长)
      郭斌献(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韩玉民(市国税局局长)
      李云生(市地税局局长)
      陶洪臻(市工商局局长)
      李红兵(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
      袁翠竹(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举峰(市煤炭局局长)
      孙文常(市畜牧局局长)
      李高建(人行平顶山市申心支行行长)
      付红军(平顶山供电公司总经理)
      史长现(市发政委副主任)
      苏改铭(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卫华(市统计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部署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制订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发展战略;
  (二)审定全市节能减排发展规划和规章、政策;
  (三)部署和监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审议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
  (四)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执行情况。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晏树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史长现、苏改铭、陈卫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研究提出重大节能减排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节能减排战略和规划;负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的督促和考核;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二○○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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