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文〔2007〕7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07-00100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文〔2007〕72号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爱国卫生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进行表彰的通报
(二○○七年六月五日)
2007年4月24日,我市叶县被省爱卫会授予“省级卫生县城”荣誉称号。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叶县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表彰,
同时,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叶县副县长张瑞海、叶县爱卫办主任杜松甫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奖杯。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进一步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完善县城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双创”和“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题词:卫生 爱国卫生 表彰 通报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