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公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07〕45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07-00107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政〔2007〕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公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7〕24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工资 意见 通知
   主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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